众所周知,3月5日是“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纪念日,但对于东北重镇辽宁省沈阳市的720万名消费者来说,更是其特别值得记住的日子。2005年的这一天,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做了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向社会公开招募371名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热爱公益事业的律师,组建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3·15律师团”(以下简称沈阳3·15律师团)。
371名律师,这一数字占沈阳市执业律师总数的23%,规模如此庞大的消费维权律师队伍,开创了地方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先河,在我国消费维权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一年来,沈阳3·15律师团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盛赞,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了探求沈阳市消协打造知名维权品牌的经历,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3·15维权律师团是这样建立的
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消费者维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是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会长韩晓言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就保护消费者权益而言,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最根本的是要从法律上提供支持与保障。”2005年初,在韩晓言的直接领导下,沈阳市消协决定组建3·15律师团。韩晓言认为,随着消费领域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也面临更多挑战,亟须加强与法律界人士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为消费者维权的工作层次和水平。
在组建3·15律师团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韩晓言一直在为律师团的定位问题冥思苦想。最终,招募的律师必须是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志愿者,成为组建律师团最根本的原则之一。韩晓言强调,律师团成员如果没有无私奉献精神,很难想像他们会真诚地对待每一名消费者,更无法与消费者协会心心相通。“志愿”两个字含义深刻,它要求申请人要有奉献精神,而不是背靠3·15律师团这棵大树为个人捞钱。
招募律师志愿者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后,在沈阳律师界产生了轰动效应,2周时间内,报名的律师达400余人,其中有5家律师事务所以成员单位的形式集体加入。经沈阳市消协严格筛选,首批沈阳市3·15律师团成员确定为371人。
●为400多名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沈阳市消协为3·15律师团确定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代理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诉讼案件,参与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件的调解,对侵害不确定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参与消协组织对经营者进行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教育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善待消费者等;另一方面,作为消协组织的良师益友,为消协组织履行法定职能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开展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研究,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探讨消费领域中的难点问题,参与消协组织与有关行业组织的对话。
3月中旬的沈阳,仍是初春时节,乍暖还寒。2005年3月15日,新成立的沈阳3·15律师团首次与消费者见面。沈阳市13个区、县(市)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活动现场,活跃着3·15律师团120多名律师团成员的身影,当天共为5000多名消费者解答了有关商品及服务领域的法律问题。律师志愿者头上戴着整齐的小红帽,胸前佩戴闪闪发光的维权志愿者胸卡,成为活动现场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数字是枯燥的,但数字也最能说明问题。在沈阳3·15律师团组建近一年的时间里,律师团成员参加消费者法律咨询活动80多次,为6万多消费者答疑解惑。律师团成员每周还在辽宁省人民广播电台“天天3·15”栏目开展法律咨询,在《沈阳日报》开办“3·15律师团在线”栏目。3·15律师团成员冯昀律师在自己家中开设一部“冯昀法律咨询热线”,每天利用一小时业余时间为广大消费者服务。5家成员单位每家增设一部法律咨询热线,白天有律师专人值守,晚上有录音记录,目前平均每天有100多位消费者进行法律咨询,去年3月份最高峰时,最多一天接听近千个咨询电话。从2005年6月到12月,100多名律师团成员积极参与了沈阳市消协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的法律论证工作,去年12月初点评观点公开发布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好评。
3·15律师团成立后,先后9次义务为400多名消费者提供了法律援助,为消费者挽回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律师团成员刘律师的帮助下,消费者刘某诉某品牌电热毯致人身伤害赔偿一案胜诉,经营者为刘某赔偿5万元;消费者崔女士诉某品牌冰箱爆炸损害赔偿一案在律师团成员何律师援助下也打赢了,获得了18万元的经济赔偿;成员单位四洋律师事务所派出10位优秀律师,为近400名有相同受骗经历的消费者维权……
●3·15律师团未来会更强大
构建和谐社会给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样化,消费领域的复杂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消协组织的维权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如何进一步发挥3·15律师团的维权能力,推动沈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是沈阳市消协一年来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沈阳市消协认为,3·15律师团是松散型的法律援助力量,消协必须切实加强对3·15律师团的领导,提高律师团成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此,沈阳市消协将3·15律师团纳入规范管理,按照《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3·15律师团工作规则》,认真监督、全面检查3·15律师团履行职责的情况。按照“统一、便捷、效率”的原则,对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办案、回访、归档等环节的操作与衔接进一步细化,使符合援助条件的消费者做到应援尽援。同时,明确市消协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者的责任和权利,规范案件运作流程,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探索业务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和奖惩激励制度,督促律师志愿者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调动法律志愿者参加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增强律师志愿者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在沈阳3·15律师团成立一周年之际,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队伍会更强,她的力量会更大!
(中国消费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