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记者江鑫 戴红报道)200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共受理各类申诉、举报、咨询等共计28万件,其中申诉4.8万件(商品类申诉3.3万件,服务类申诉1.5万件)、举报6687件、咨询24万件。申诉调解成功4.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35万元。位居商品类申诉第二位的是通讯器材类。(特点:质量、三包等申诉层出不穷,连续两年位居各种商品和服务申诉第二位)。
2005年,以手机为主的通讯器材商品申诉为4713件,占商品类申诉的14.4%,占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的43.3%。其主要问题:一是质量问题多。消费者对质量问题的申诉2473件,占手机申诉52.5%。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通话质量差、无法正常接收、断线、掉钱,自动关机,按键失灵,电池待机时间短或充不进去电,液晶不显示,翻盖断裂等;二是售后服务不规范。消费者对售后服务申诉1798件,占手机申诉38.15%。主要反映在(1)不明示故障原因乱收费,一些维修单位缺乏相应的检测设备,维修人员素质低、技术差,不能判断故障情况,小毛病竟能修成大毛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不当面检查,却以消费者人为损坏,主板进水等借口拒绝保修。(2)经销商规避法定义务。经销商想方设法规避包换。根据相关"三包"规定,因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但是,不少经营者采取种种理由不予换货。(3)不按规定的条件退货。经营者一方面同意退货,另一方面对手机折旧和损耗上大做文章如:有的手机在购买七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对手机出现划痕,却要求折旧200元。三是经营渠道不规范,存在水货手机。经销商违规销售非法进口、假冒品牌和来路不明手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的机器,夸大手机功能,说明书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相符,小灵通出现"一号多机"现象手机销售渠道很多。这样的手机除产品质量不合格外,经营者还不履行"三包"义务、售后服务差、旧手机用户得不到三包保护等问题。四是检测问题多。很多手机故障是明眼能看出来的,商家却非说需要检测,以此拖延时间。此外,手机出现问题,都是要求到生产商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其检测结果往往是"人为原因"。这样的检测结果很难有说服力。但是现在社会上权威中介检测机构很少,而且费用也高,导致消费者检测无门,最终不得不屈从商家。
针对这种情况,今年1-3月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问题,发现上述情况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申诉或举报。在此提醒消费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购买、使用手机时的陷阱。一是要选择正规的经销商,不要图便宜,购买流动在街头巷尾的商贩推销的手机。二是要索取凭证核对清单。购买手机时一定要索要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要求销售人员查对主机机身有无IMEI(串码)和入网标志及附件是否齐全,查验手机主要功能是否能正常运行。三是要充分利用"三包"规定维护自身权益。主机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的,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的权利;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的,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的权利。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要尽可能在7天或15天之内全面地自测各项功能,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去找经销商;另外需特别注意手机修理时,要求修理者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及维修记录,并要注意三包有效期,扣除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另外,消费者换货后,要索取新的三包修理凭证,商品的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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