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业准入门槛骤然提高

蒙牛等大型乳企才具备乳制品准入条件,而一些中小企业则受到制约。
“要建一个新的乳品企业,日处理原料乳能力要达200吨以上,要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60公里以上”、“日处理原料乳能力20吨以下的生产装置将被逐步淘汰”,《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从今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对于骤然提高的行业准入门槛,发改委称是为了“规范乳制品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但记者昨日在采访本土多个乳企时了解到,不少企业的负责人对《准入条件》存在着疑惑。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国家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也指出:这个新规仍有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一纸《准入条件》是否又将在乳制品行业掀起一场“风波”?
事件:《新规》实施 乳业门槛骤增
在第26号令中,国家发改委对于乳品加工行业的新上马项目,以及改扩建项目的准入条件均设立较高门槛。新上马加工项目,要求与周边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加工规模必须达到日处理原料乳能力200吨以上。
“按照日处理原料乳能力200吨算,起码要投资3000万元。”王丁棉表示,这一条款足以扼杀了所有中小企业壮大发展的机会。
“这种行为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各个市场的特殊性。南北乳制品市场存在巨大的差异,北方一个县养牛的存栏量可以达到12万条,而整个广东才只有6万条。同时,就牛种而言,广东地区水牛每条年产奶量仅为1.5吨/年,但北方的黑白花牛可达到5.5吨/年,如果按照准则所定下的200吨的日处理原料乳能力来算,整个广东水牛奶制品就只能兼并于一家企业生产。”
此外,新上马项目还应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加工企业自建牧场、股份制牧场以及农企合同规定的存栏奶牛所产鲜牛奶比重)不低于加工能力的30%;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而改扩建方面,要求新增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能力100吨以上。
影响:或造成上千家中小企业出局
新的准入条件鼓励乳制品加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等方式,合理扩大生产规模,优化增量,调整存量,逐步淘汰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0吨以下的生产装置。
据了解,中国乳制品行业目前行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对于资金实力不够雄厚、规模偏小的乳制品企业无疑将受到巨大的压力。有业内人士预测,全国将有40%~50%约上千家的中小乳品企业将在未来重组中被实施关闭、并购或淘汰。
最近,王丁棉收到来自贵州毕节地区、山西太原等多个地区一些乳企的电话或者邮件,他们纷纷向王丁棉表示,新规的实施,会令中小企业丧失生存空间,希望王丁棉能呼吁行业关注新令、关注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
对此,王丁棉指出,目前中国奶业是普通产业,行业发展趋势应为“国退民进”,但普通的中小民营企业不可能拿出几千万的雄厚资金,只有伊利、蒙牛等本土巨头和外资巨头才有实力去做,这将不利于民族乳业的发展。
“中小型企业均有一个由大到小、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进入门槛设立过高等于扼杀了这些中小企业壮大发展。”
探讨:部分检测指标与实际状况不符
《准入条件》规定,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王丁棉表示,对于保质期只有7天左右的巴氏奶,现在检验方法是通过温度、工艺流程的监控确定产品是否合格,每隔一段时间会抽检部分产品确保合格。如果按照新令的规定,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检测结果需要几天时间,对于UHT奶来说完全可能,但对于保质期短的巴氏奶来说,则是不妥的。
而对于企业须对原料乳进行体细胞、抗生素、细菌总数的检验与控制这一规定。王丁棉表示,目前国家标准并无对抗生素等项目要求检验。而《准入条件》规定必须检验,企业究竟是执行国标还是《准入条件》的规定,企业将无所适从。
对于含有抗生素等药物残留的原料奶,王丁棉在3个月前就将相关的意见书上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建议就这些原料奶由国家统一收购,设置专门的加工工艺,用于加工成饲料等。
(信息时报) |